内蒙古呼和浩特市
- 地名
- 呼和浩特市
- 区划代码
- 150100000000
- 电话区号
- 0471
- 车牌号码
- 蒙A
- 隶属
- 内蒙古
- 拼音
- Hu He Hao Te
- 行政级别
- 地级市 省会 二级行政区
基本信息
地名来源:
以蒙古语命名。
地名含义:
呼和浩特,蒙古语,意为“青色的城市”,简称“青城”。呼和浩特之名源于明万历三年(1575)蒙古土默特部首领阿勒塔汗兴建的“库库和屯”城。城郭建在青山如屏、黑水如带、碧野平芜的草原上,所用砖瓦皆青色,远看城市一片青色。蒙古语谓青色为“库库”,城为“和屯”,故得名。
历史沿革:
呼和浩特市,战国时赵国赵武灵王二十年(前306),在呼和浩特地区置云中郡(今市属托克托县古城村),秦汉时沿袭云中郡治。魏晋南北朝时,北魏在今市区南建都城盛乐(城址在今和林格尔县土城子村)。隋唐时,先后置云中都护府、单于都护府(城址在今托克托县城)。辽时置丰州,城址在东郊白塔村,建有城郭、宫殿、寺院、街肆等建筑物,人口约10万。金、元时代沿用。元末明初战乱中城被毁坏。明万历三年(1575)建成库库和屯城,明廷取“归顺同化”之意,赐名“归化城”,城址在今玉泉区。城墙周长1.5千米,设南北2门,城区面积约0.1平方千米。清康熙三十年(1691)扩建,原南门改为鼓楼,新建东门、南门、西门,城周4千米,城区面积1平方千米。乾隆元年(1736)在归化城东北5里建绥远城,城址在今新城区。城墙四周长9里13步,墙高2丈4尺,堞高5尺5寸,四面各置1门,各有瓮城箭楼,城中心建一鼓楼,以十字型门洞分四道干街通向四城门,有小街24条,小巷46道。城区面积约1.5平方千米。绥远城为绥远将军治所。1913年,归化、绥远两城合并为归绥县,成为绥远特别行政区治所。1929年,绥远特别行政区改为绥远省。归绥县析出城区改为归绥市,定归绥市为绥远省省会。1954年4月,撤销绥远省建制,原绥远省辖区划归内蒙古自治区,归绥市恢复建城时原名,并正音为“呼和浩特”,同时确定呼和浩特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