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包头市
- 地名
- 包头市
- 区划代码
- 150200000000
- 电话区号
- 0472
- 车牌号码
- 蒙B
- 隶属
- 内蒙古
- 拼音
- Bao Tou
- 繁体
- 包頭市
- 行政级别
- 地级市 二级行政区
基本信息
地名来源:
1938年,包头特别市改置包头市。以蒙古语“包克图”的谐音而得名。
地名含义:
包头,蒙古语“包克图”的谐音,意为“有鹿的地方”。包头地区曾是蒙古民族的游牧地,山上林木茂密,山下水草丰美,时有野生鹿群出没其间,牧人们便以“包克图”指称这一带。包头又有“鹿城”之称。
历史沿革:
战国时为赵九原邑。秦置九原县,为九原郡治。汉为五原郡治。北魏在包头境内设有怀朔镇。唐置中受降城,在今包头市西南黄河北岸。辽、金时期,包头属丰州。元代,今包头地域在云内州、丰州、净州路、德宁路境内。明为土默特蒙古领地。清乾隆二年(1737),包头村形成;四年(1739),设萨拉齐、善岱协理通判;二十五年(1760),萨拉齐协理通判改为理事通判厅。嘉庆十四年(1809),裁善岱巡检,移设包头村,改包头村为包头镇,设巡检。同治四年(1865),改理事同知厅,包头村均为萨拉齐厅辖地;十二年(1873),包头城垣建成。1912年,萨拉齐理事厅改为县,包头镇隶属萨拉齐县。1923年,包头镇改置为包头设治局,设治局下辖4个区。1926年,升县。1928年,属绥远省。1937年12月,日本侵略军将包头县改置为包头特别市。1938年,包头特别市改置包头市。1946年1月,包头城镇内设5个行政区,包头县下辖5个区,445个村。1949年2月,调整包头市区级机构,将5个区合并为三个区。1953年1月,包头市在市内回民聚居区成立回民自治区。1953年9月,包头县撤销,改设包头市郊区(今九原区)。1954年,撤销绥远省,为内蒙古自治区辖市(地级)。1956年,昆都仑区、青山区成立,原市辖一区、二区、回民自治区合并成立东河区;同年石拐地区由乌兰察布盟划入包头市,并正式定名为石拐矿区。1958年5月,固阳县、白云鄂博镇由乌兰察布盟划入包头市,白云鄂博镇改置为白云鄂博矿区,设镇固阳区。1960年5月,撤销郊区划入东河、青山、昆都仑、石拐矿区4个区,乌拉特前旗由巴彦淖尔盟划入包头市。1961年7月,撤销固阳区,恢复固阳县。1963年5月,恢复郊区建制。1963年11月,固阳县又划归乌兰察布盟,乌拉特前旗由包头市划归巴彦淖尔盟。1971年7月,土默特右旗和固阳县由乌兰察布盟划入包头市。1980年,撤销建华矿区。1996年5月,乌兰察布盟的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并入。1999年8月,包头市郊区更名为九原区,石拐矿区更名为石拐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