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呼伦贝尔市
- 地名
- 呼伦贝尔市
- 区划代码
- 150700000000
- 电话区号
- 0470
- 车牌号码
- 蒙E
- 隶属
- 内蒙古
- 拼音
- Hu Lun Bei Er
- 繁体
- 呼倫貝爾市
- 行政级别
- 地级市 二级行政区
基本信息
地名来源:
1954年5月,原兴安盟和呼纳盟合并,称呼伦贝尔盟。因境内有呼伦湖和贝尔湖而得名。
地名含义:
因境内有呼伦湖和贝尔湖而得名。呼伦湖的“呼伦”,一说为蒙古语“末端的湖”之意,因古时蒙古人将克鲁伦河流域比作人体躯干,克鲁伦河起源于头部的布儿罕合勒敦山,顺流而下在脚部(末端)汇集成湖而得名。另一说,呼伦为蒙古语“水獭”之意。呼伦湖亦称达赉湖,达赉为蒙古语“大海”之意,“达赉湖”意为像海一样的湖泊。贝尔湖的“贝尔”,一说为蒙古语“山脚下的湖”之意,因位于西南岸高地山脚下而得名。另一说,贝尔为蒙古语“雄水獭”之意。还有人认为贝尔为蒙古语“肾形湖”之意,因该湖的形状似肾形而得名。
历史沿革:
12世纪末,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,实行“岭户分封制”。岭西为木华黎封地,岭东属金国,后为贴木哥·斡赤斤的封地。岭西是成吉思汗大弟拙赤·哈萨尔和二弟合赤温·额勒赤、三弟贴木哥·斡赤斤及德薛禅家族封地,元代实行行省制,诸封地纳入行省,岭东分别划入中书省泰宁路、辽阳行省辽东路和黑水府达达路;岭西划入岭北行省和林路。明朝岭东属布尔哈卫、阿伦卫,岭西斡难河卫、坚河卫、哈剌孩卫及海喇儿千户。清康熙六年(1667),将嫩江流域的达斡尔人编为三个“扎兰”,将鄂温克人编为五个“阿巴”,直属清中央政府理藩院。二十三年(1684),设索伦(鄂温克),达斡尔总管。二十八年(1689),在伊倭齐(今莫旗后宜卧奇)建布特哈总管衙门。雍正九年(1731),在三扎兰、五阿巴的基础上,建布特哈八旗。十年(1732),从布特哈八旗迁索伦(鄂温克)、达斡尔、巴尔虎(蒙古族)驻呼伦贝尔草原,编为索伦左、右两翼八旗。额鲁特蒙古族一部自成一翼,编为一旗。设呼伦贝尔副都统总管管辖。十二年(1734),由喀尔喀蒙古迁来巴尔虎部(称新巴尔虎),按索伦兵制编为新巴尔虎左翼四旗和新巴尔虎右翼四旗。乾隆八年(1743),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改由黑龙江将军管辖。同治十年(1871),将鄂伦春族人按居住的河流分成五路、八佐。在太平湾(今黑龙江省嫩江市兴安村)建兴安城总管衙门统辖。光绪十九年(1893),将鄂伦春五路八佐改为四路八旗(十六佐),分别由黑龙江、墨尔根、布特哈、呼伦贝尔四城管辖。二十年(1894),撤兴安城总管衙门。此时境内共有33个旗,即岭西五翼17个旗,岭东布特哈8个旗及鄂伦春8个旗。三十二年(1906),裁撤布特哈副都统。以嫩江为界,划分为东布特哈和西布特哈两路,西路布特哈总管衙门辖大兴安岭以东地区。宣统元年(1909),改呼伦贝尔副都统为兵备道加参领衔,设呼伦厅、胪滨府、吉拉林设治局。由呼伦贝尔兵备道节制。1912年,成立自治政府,取代兵备道,恢复呼伦贝尔副都统,废呼伦厅、胪滨府、吉拉林设治局。1915年,岭西改为特别区域,归中华民国中央政府节制,受黑龙江省长官监督。1919年,从索伦左翼中分出陈巴尔虎部,设陈巴尔虎旗。1920年,取消特别区域,置善后督办,归黑龙江将军节制。设呼伦、胪滨、室韦、奇乾四县。1922年,由迁居锡尼河畔的布里亚特蒙古人建立布里亚特旗。1925年,改善后督办为道尹公署。1929年,道尹公署改为市政筹备处。设雅鲁县。1932年,日伪政府废原治,建兴安局,下设兴安东、西、南、北4分省。东分省辖大兴安岭以东地区,北分省辖岭西地区。将新巴尔虎左翼四旗合并为新巴尔虎左翼旗,新巴尔虎右翼四旗合并建新巴尔虎右翼旗。将索伦左翼四旗合并建索伦左翼旗,索伦右翼四旗合并建索伦右翼旗。1933年,兴安局改兴安总署,撤销西布特哈总管公署,分别建立莫力达瓦旗、阿荣旗、巴彦旗、布特哈旗。建立额尔克纳左翼旗和额尔克纳右翼旗、索伦左翼旗、索伦右翼旗、布里亚特旗、额鲁特特合并为索伦旗。1940年,设海拉尔市。1941年,由新巴尔虎右翼旗划出扎赉诺尔设街。1942年,设满洲里市。1945年1月,扎赉诺尔建市。1945年8月,抗日战争胜利后;10月,在海拉尔成立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。1946年1月,建兴安盟;5月25日,兴安省政府成立;6月7日,改称纳文慕仁盟。1946年10月,中共中央东北局和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呼伦贝尔地方自治。1947年5月,兴安省撤销,纳文慕仁盟归内蒙古自治政府。1948年1月,自治政府改称呼伦贝尔盟政府,隶属内蒙古自治政府。额尔古纳左翼旗和额尔古纳右翼旗合并为额尔古纳旗。1949年4月,呼伦贝尔盟和纳文慕仁盟合并,称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。莫力达瓦旗同巴彦旗合并,称莫力达瓦旗,扎赉诺尔市并入满洲里市。1950年1月,由陈巴尔虎旗划出部分建喜桂图旗。1951年4月,在鄂伦春四路八旗基础上建鄂伦春旗。1952年,改为鄂伦春自治旗。1953年4月,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行政公署。1954年5月,撤销东部区行政公署,将原兴安盟和呼纳盟合并,称呼伦贝尔盟。呼伦贝尔盟辖海拉尔市、满洲里市、乌兰浩特市、新巴尔虎左翼旗、新巴尔虎右翼旗、陈巴尔虎旗、索伦旗、额尔古纳旗、喜桂图旗、鄂伦春自治旗、莫力达瓦旗、阿荣旗、布特哈旗、扎赉特旗、科尔沁右翼前旗、科尔沁右翼中旗、突泉县17个旗市县。1965年10月,科尔沁右翼中旗划归哲里木盟。1969年8月,海拉尔市、满洲里市、新巴尔虎左旗、新巴尔虎右旗、陈巴尔虎旗、鄂温克族自治旗、喜桂图旗、额尔古纳左旗、额尔古纳右旗、阿荣旗、布特哈旗、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族、鄂伦春自治旗、扎赉特旗划归黑龙江省。科尔沁右翼前旗、突泉县划归吉林省白城地区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族、鄂伦春自治旗、划归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。1979年7月,恢复呼伦贝尔盟建制,划归内蒙古自治区。1980年7月,由乌兰浩特市科尔沁右翼前旗、扎赉特旗和突泉县恢复兴安盟建制。2001年10月,撤销呼伦贝尔盟,设立地级呼伦贝尔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