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鞍山市

地名
鞍山市
区划代码
210300000000
电话区号
0412
车牌号码
辽C
隶属
辽宁省
拼音
An Shan
行政级别
地级市 二级行政区

基本信息

地名来源:
因其地处形似马鞍的东西两山之间得名,海拔高度为253.8米。明朝洪武二十年(1387)设鞍山驿堡,后来形成的城市叫鞍山市。

地名含义:
“鞍山”之名的意思:城市南出口有座形状如同马鞍一样的山峰。“鞍”取“马鞍”中的鞍。

历史沿革:
战国属燕国辽东郡。秦属辽东郡。西汉属幽州辽东郡。东汉属辽东郡和辽东属国。三国魏国属幽州辽东郡襄平县。西晋隶属平州辽东国(后改为辽东郡)襄平县。东晋十六国先后属前燕、前秦、后燕辽东郡(曾称辽东国)。南北朝、隋、唐初大部境域为高句丽割据。唐高宗总章元年(668)收归唐朝统辖,属河北道安东都护府辽城州都督府。金属东京路辽阳府辽阳县、鹤野县。元属辽阳路辽阳县(今辽阳市)。明属辽东都指挥使司定辽中卫、海州卫、广宁卫。清分别属奉天府辽阳州、海城县、锦州府(后归新民府)镇安县管辖。民国时期自1916年4月起,鞍山变成日本侵略者的“南满铁道株式会社”附属地。1937年置鞍山市隶属辽宁省(前奉天省)辽阳县(今辽阳市)。 1948年2月19日鞍山解放,属东北人民政府。新中国成立初为中央直辖市。1954年8月22日改属辽宁省省辖市。1959年1月5日,经国务院批准管辖辽阳市和海城县。1961年4月29日,恢复辽阳县建制,辽阳市、县分置,均隶属鞍山市。是时,鞍山市辖一市二县,为市辖县的开端。1965年12月16日,辽阳县、海城县划归辽宁省辽南专区。1973年1月1日,鞍山市管辖海城县。1985年撤销海城县建立海城市(县级市)。1976年1月1日,台安县由盘锦垦区划归为鞍山市。1991年12月16日,丹东市管辖的岫岩满族自治县划归为鞍山市管辖。1996年4月19日旧堡区更名为千山区。至此,鞍山市下辖3县(市)4区,78个乡镇45个街道。

行政区划

详细介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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