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盘锦市
- 地名
- 盘锦市
- 区划代码
- 211100000000
- 电话区号
- 0427
- 车牌号码
- 辽L
- 隶属
- 辽宁省
- 拼音
- Pan Jin
- 繁体
- 盤錦市
- 行政级别
- 地级市 二级行政区
基本信息
地名来源:
1951年,创建国营苇场,因苇塘分属盘山县、锦县,便取两县首字而命名为“盘锦苇场”。
地名含义:
因境域苇塘多属盘山县,又有部分蔓延到相邻的锦县,故各取盘山、锦县的首字,为建国初期建立的苇场定名,即盘锦苇场。之后建制虽几经变更,“盘锦”之名仍得以沿用至今。
历史沿革:
盘锦自西汉年间于大洼县始设房县。清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设建置盘山厅。1913年改厅为县,隶属奉天省辽沈道。1928年隶属辽宁省。1945年,隶属辽西专署。1948年2月全境解放,地境域南部和西南部建有国营农场和苇场,隶属辽西省。1951年,创建国营苇场,为“盘锦苇场”。1954年辽西、辽东二省合并后,隶属辽宁省。1955年成立盘锦国营农场管理局,隶属辽宁省。1956年成立盘锦农垦局,直属农垦部。1966年,盘锦农垦局与盘山县合并,成立盘锦垦区,隶属辽宁省。1970年改为盘锦地区,属未变。1975年并入营口市。1984年6月,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盘锦市,属未变,辖盘山、大洼2县,双台子、兴隆台2区。2016年,大洼县撤县设区。盘锦市辖1县3区,盘山县、双台子区、兴隆台区、大洼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