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省松原市
- 地名
- 松原市
- 区划代码
- 220700000000
- 电话区号
- 0438
- 车牌号码
- 吉J
- 隶属
- 吉林省
- 拼音
- Song Yuan
- 行政级别
- 地级市 二级行政区
基本信息
地名来源:
1992年,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扶余市(县级),设松原市(地级)。以地处松花江平原得名。
地名含义:
“松原”,即松花江平原。
历史沿革:
商周至战国时期属肃慎王国。西汉属扶余国。隋代为靺鞨伯咄部居地。唐代属渤海之夫余府。辽代置宁江州,治在今石头城子。金初属宁江州,后分属上京路会宁府会宁县和隆州府利涉县。元代属辽阳行中书省开元路。明初属兀良哈三卫蒙古族人居地,明永乐六年(1408),后属奴尔干都司撒叉河卫,治在今三岔河镇。清属吉林将军伯都讷副都统辖地。清康熙二十一年(1682),设立伯都讷站,是宁古塔将军境内西部通往齐齐哈尔城的重要通道。清康熙三十二年,在伯都讷驿站南20里处建新城,名伯都讷新城(今扶余镇),添设伯都讷副都统专城驻防。清嘉庆十六年(1811),设置伯都讷厅,驻伯都讷新城,同时设分防巡检一员,驻孤榆树屯(今榆树市),隶属伯都讷厅。清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伯都讷厅升改新城府,驻新城,与伯都讷副都统同城;孤榆树屯巡检改设榆树县,由新城府领。翌年4月,裁将军,改隶吉林行省西北路道。清宣统元年(1909)批准,裁撤伯都讷副都统。1913年3月,废府改置新城县,隶属吉林省西北路道。1914年2月,因与河北、山东等省新城县重名,改称扶余县,以古扶余国得名。扶余,古亦作“夫余”。《后汉书》卷八十五:“夫余国,在玄菟北千里。南与高句骊,东与挹娄,西与鲜卑接,北有弱水。地方二千里,本濊地也。”1929年2月,由吉林省直辖。东北沦陷后,直属于吉林省。1945年,属吉林省吉江行政区。1946年5月,划归嫩江省管辖。1949年5月,划归吉林省管辖。1956年,属公主岭专区。1958年10月,改隶白城专区。1987年11月19日,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扶余县,设立扶余市(县级)。1990年12月,吉林省置前扶经济开发管理区(地级),辖前郭县、扶余市。1992年6月6日,国务院批准撤销扶余市,设立松原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