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牡丹江市

地名
牡丹江市
区划代码
231000000000
电话区号
0453
车牌号码
黑C
隶属
黑龙江省
拼音
Mu Dan Jiang
行政级别
地级市 二级行政区

基本信息

地名来源:
1937年12月设立牡丹江市时,因位于牡丹江岸边及牡丹江火车站得名。

地名含义:
牡丹江系满语“牡丹乌拉”转译而来,意为“弯曲的江”。

历史沿革:
唐属渤海国。金属胡里改路。明属奴儿干都司。清代属宁古塔将军辖区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1901)修筑中东铁路,在此地建火车站,因车站南临牡丹江,遂取名“牡丹江站”。清末添设民官后,隶属宁安府管辖。1913年隶属宁安县管辖。1920年以后,在牡丹江车站周围丈放街基,人口不断增加,店铺日益兴起,逐渐形成集镇。1936年12月,图们江至佳木斯铁路全线通车后,牡丹江新站(今牡丹江站)落成,成为南北的交通枢纽。1937年7月1日设牡丹江省,12月1日设牡丹江市,为牡丹江省省会,“牡丹江”正式成为政区名称,牡丹江市隶属牡丹江省管辖。1943年10月为东满总省省会。1945年5月为东满省省会。1946年4月改隶绥宁省管辖,并为绥宁省省会。同年10月,隶属牡丹江专区管辖。1947年8月隶属牡丹江省管辖,为牡丹江省省会。1948年7月撤销牡丹江省,划归松江省管辖。1949年12月,将牡丹江市郊区部分村屯分别划归海林、穆棱两县。1954年8月,由黑龙江省直辖。1956年3月,将原海林县兴隆区的江南、乜河、下乜河、兴隆、海浪和柴河区的桦林、工农、互利、铁岭等9个村划归牡丹江市管辖。1958年8月,牡丹江市由牡丹江专区管辖,同年10月将宁安县温春公社划归牡丹江市管辖。1966年2月,牡丹江市改由省直辖,1968年4月又改由牡丹江地区管辖。1983年9月3日,撤销牡丹江地区,实行地市合并,将原牡丹江地区的宁安、海林、密山、林口、穆棱、东宁、虎林7县划归牡丹江市领导。同年10月,绥芬河市由牡丹江市代管。1992年10月,密山市划归鸡西市代管。1993年6月,虎林县划归鸡西市管辖。牡丹江市名称沿用至今。

行政区划

详细介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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