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合肥市
- 地名
- 合肥市
- 区划代码
- 340100000000
- 电话区号
- 0551
- 车牌号码
- 皖A
- 隶属
- 安徽省
- 拼音
- He Fei
- 行政级别
- 地级市 省会 二级行政区
基本信息
地名来源:
秦始皇二十六年(前221),设合肥县,属九江郡。1949年2月,合肥设市。1952年,设安徽省,省会驻合肥市。“合肥”名称源于战国时期楚国于此置合肥邑。
地名含义:
主要说法有:东汉应劭注《汉书·地理志》九江郡十五县中的合肥时说:“夏水出父城东南,至此与准合,故曰合肥。”北魏郦道元在《水经注》中说:“夏水暴涨,施合于肥,故曰合肥。”《南畿志》载:“肥水出紫蓬山,东北流入金斗河,一支西北流,东复转南,东门外二水相合,故曰合肥。”。《通鉴·地理通释》云:“淮水与肥水合,故曰合肥。”大多附会《尔雅·释水》中“归异出同,曰肥”之说。另有“合肥居四水之中,东有逍遥津水,南有施水,西有肥水,北有施水支津,夏水暴涨,施合于肥,故曰合肥”之说。总之,多数说法为有施水,或说其他河流在此汇入南淝河,故称合肥。另外,还有地方志专家马骐考证古汉字中“施”的写法与“合”接近(见《康熙字典》和《中华大字典》),“合肥”可能就是“施肥”演化而来一说。南淝河入巢湖的口子今地名仍作“施口”,古文献中“淝河”亦写作“肥河”,“合肥”亦写作“合淝”。
历史沿革:
春秋战国时期先后属楚、吴、越诸国。楚国于此置合肥邑。秦始皇二十六年(前221),置合肥县,属九江郡。西汉前期属淮南王国。汉元狩元年(前122),九江郡辖合肥等县。东汉建武元年(25),改合肥县为合肥侯国。建安五年(200),合肥侯国复改为合肥县。三国属魏国淮南郡。西晋属淮南郡。东晋,县废。南朝宋,于旧合肥县地置汝阴县。汝阴属南豫州南汝阴郡,为郡治。梁天监五年(506)改属汝阴郡。梁普通七年(526),属南豫州,为南豫州治。梁太清元年(547),属合州汝阴郡。隋开皇元年(581),改汝阴县为合肥县,改合州为庐州,合肥属庐州。唐贞观元年(627),为合肥属淮南道庐州治。北宋淳化四年(993),合肥县属淮南道庐州。至道三年(997),属淮南路庐州,为州治。熙宁五年(1072),属淮南西路庐州,为州治。元至元十四年(1277),属淮西道庐州路。至正十二年(1352),属河南江北行省庐州路。至正二十四年(1363),改路为府,合肥县属江淮行省庐州府,不久改属江浙行省庐州府。明洪武元年(1368),属中书省直隶庐州府。清顺治二年(1645),合肥县属江南省庐州府。康熙元年(1661)属江南左省庐州府。康熙六年(1667),合肥县属安徽省庐州府。1912年,庐州府废,合肥县直属安徽省。1914年属安庆道。1928年,复直属安徽省。1945年,移省会至合肥。1948年12月,析置肥西县。1949年2月1日,再次析置肥东县。1949年2月,合肥设市。1952年,设立安徽省,省会驻合肥市,至此合肥正式成为安徽省省会。1961年划肥东、肥西、巢县3县分别入滁县专区、六安专区、芜湖专区。1964年分寿县、定远、肥东、肥西4县地置长丰县,为市辖县。1983年肥东、肥西2县复划入市境。1965年,长丰县成为合肥市第一个市辖县。2011年8月,庐江县与县级巢湖市划归合肥市管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