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宿州市
- 地名
- 宿州市
- 区划代码
- 341300000000
- 电话区号
- 0557
- 车牌号码
- 皖L
- 隶属
- 安徽省
- 拼音
- Xiu Zhou
- 行政级别
- 地级市 二级行政区
基本信息
地名来源:
以古宿国命名。
地名含义:
唐元和四年(809),为掌控大运河漕运,确保王朝生存命脉,将原属徐州的符离、蕲县,原属泗州的虹县合并为州,因该地域古属“宿国”之地,故取名“宿州”。
历史沿革:
春秋战国时期境内有宿国等小诸侯国。秦统一后,属泗水郡、砀郡。汉高祖五年(前202),革砀郡为梁国,设砀县。三国魏青龙二年(234),萧县属豫州谯郡。西晋惠帝无康五年(295),砀山并入下邑县。东晋建武元年(317),萧县属沛郡。开皇十八年(598),废安阳置砀山县。大业三年(607)四月,蕲县属彭城郡;改龙城县为临沛县,复改临沛县为萧县。唐宪宗元和四年(809),置宿州。北宋哲宗元佑元年(1086),置零璧县,隶宿州。元至元二年(1265),废蕲县、临涣县、符离县并入宿州。明洪武元年(1368),宿州属临濠府,七年属凤阳府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,宿州属江南左布政使司凤阳府。1912年,改宿州为宿县,属安徽省管辖,砀山县、萧县属江苏省管辖。1948年12月25日,设宿城市。1949年3月25日,成立宿县专区,属江淮边区行政公署。1971年,宿县专区更名为宿县地区。1979年,设立县级宿州市,以宿县部分行政区域为该市行政区域。1992年,撤销宿县,并入县级宿州市。1998年,国务院同意撤销宿县地区和县级宿州市,设立地级宿州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