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省宜春市
- 地名
- 宜春市
- 区划代码
- 360900000000
- 电话区号
- 0795
- 车牌号码
- 赣C
- 隶属
- 江西省
- 拼音
- Yi Chun
- 行政级别
- 地级市 二级行政区
基本信息
地名来源:
因其驻地而得名。汉高祖六年(前201),堂邑侯陈婴奉命来此筑城立治,因“城侧有泉,莹媚如春,饮之宜人”,故名宜春。
地名含义:
“宜”,即宜人。“春”,指暖泉“莹媚如春”。《太平寰宇记》载:“县侧有暖泉,从地涌出。夏冷冬暖,清澄若镜,莹媚如春,饮之宜人,故名宜春县。”
历史沿革:
秦属九江郡。汉高祖六年(前201),陈婴于此筑城,置宜春县,“宜春”正式成为政区名称。王莽改为修晓县。光武初复改为宜春。东汉中平二年(185),析置汉平县。三国吴宝鼎二年(267),析宜春西境置萍乡县,析东境置新喻县。西晋太康元年(280),避武帝祖母张春华名讳,改为宜阳县,仍隶属安成郡。隋开皇十一年(591),废安成,并于宜阳县,置袁州。大业三年(607),改袁州为宜春郡。唐武德五年(622),复改宜春郡为袁州。宋代仍之。元代为袁州路。明清时期为袁州府。1912年,废宜春府,府属各县皆直属江西省。1914年,原袁州府境域并入庐陵道。1949年7月10日,江西省人民政府袁州分区成立,辖宜春8县。1951年,改称袁州专区。1952年9月12日,袁州专区并入南昌专区。1958年12月20日,南昌专员公署改设于宜春县城。1959年1月,设宜春专区,治在宜春县。1978年7月,改为宜春地区。1979年,划宜春县城区设县级宜春市。1985年,并宜春县省入宜春市。2000年8月,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宜春地区,改设宜春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