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阳江市

地名
阳江市
区划代码
441700000000
电话区号
0662
车牌号码
粤Q
隶属
广东省
拼音
Yang Jiang
繁体
陽江市
行政级别
地级市 二级行政区

基本信息

地名来源:
隋末析置阳江县。1988年1月,撤县设立阳江市。

地名含义:
因临漠阳江,故名。

历史沿革:
春秋战国时期为百越之地。秦及汉初属南海郡和桂林郡。汉元鼎六年(前111),属合浦郡高凉县。东汉建康元年(220),属高凉郡,其后或设郡,或设州,治所都在阳江市境内。南朝梁置阳春郡。南朝陈置阳春县隶之。隋末置阳江县。唐武德五年(622),属高州总管府,后总管府称都督府。唐贞观二十三年(649),称恩州,州治在西平。宋庆历八年(1048),称南恩州,州治在阳江城。元至元十七年(1280),南恩州改称南恩路总督府,领原阳江、阳春县,府治在阳江城,属广东道。至元十九年(1282)称南恩州。明洪武元年(1368),废南恩州,阳江、阳春各自为县,属肇庆府。清同治六年(1867),阳江升为直隶州,领阳春、恩平。同治九年(1870),称直隶厅,阳春、恩平还属肇庆府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复称直隶州。1912年,直隶州撤销,阳江、阳春各自为县。1914年,属高雷道。1920年冬,属高州善后督办处。1923年,属高雷阳绥靖处。1925年,属广东南路行政专员公署。1936年,属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。1946年,属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。1949年,属第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原阳江、阳春两县属粤中专区。1952年,改属粤西行署。1956年4月,改属湛江专区。1959年3月,阳江县、阳春县合并建两阳县。1961年10月,撤销两阳县恢复阳江、阳春两县建制。1983年9月,两县改属江门市。1988年1月,撤销阳江县建阳江市(地级)。

行政区划

详细介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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