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省文昌市
- 地名
- 文昌市
- 区划代码
- 469005000000
- 身份证号
- 469005...
- 电话区号
- 0898
- 车牌号码
- 琼C
- 隶属
- 海南省
- 拼音
- Wen Chang
- 行政级别
- 直辖县 县级市 三级行政区
基本信息
地名来源:
1995年11月国务院批准文昌撤县设市,文昌县改为文昌市。
地名含义:
隋时称“武德县”,唐武德五年(622)为避高祖年号“武德”讳,改称“平昌县”,贞观元年(627)改平昌为“文昌”。含“偃武修文”,即停止武备,修明文教之意。
历史沿革:
西汉武帝元封元年(前110)在海南岛置珠崖、儋耳两郡,时属珠崖郡,邑治设紫贝岭,称紫贝县。元帝初元三年(前46年),诏弃珠崖郡,置朱卢县,属合浦郡,邑治并入朱卢县。东汉建武十九年(前43),伏波将军冯援平交趾,复置珠崖县,邑治并入珠崖县。三国时期,吴赤乌年间(238~249)于徐闻置崖县,在海南岛重立朱卢县,邑治并入朱卢县。西晋武帝太康二年(281)改朱卢为玳瑁,隶交州,邑治属玳瑁。南朝刘宋元嘉八年(431),于交州复立珠崖郡,有县七,归合浦太守领,属越州。萧齐(479~502)仍沿宋制,以朱卢、珠官二县属越州,邑治并入朱卢县(为琼山地)。南朝梁大同元年(535)至陈末(569)置崖州,隶广州,邑治并入崖州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,改崖州为珠崖郡,领县五,在原紫贝县故址置武德县,归珠崖郡。唐武德五年(622)改武德县为平昌县,属崖州,县治迁移至安知乡何恭都潭布村平昌溪附近(今东路镇下路桥南约一里处)。唐太宗贞观元年(627), 改平昌为文昌。县名从此稳定,历代袭称。五代十国时,乾和十五年(958),文昌县属崖州。宋开宝四年(971)平南汉,废崖州,始以文昌县属琼州。元至元十五年(1278)隶湖广行中书省。天历二年(1329),改琼州为乾宁军民安抚司,文昌属之。至顺二年(1331),县治迁于奉化乡北山都(今文城镇文东里36号文城交通警察中队处)。明洪武元年(1368)海南置琼、崖、儋、万四州。文昌县属琼州,隶广西;三年(1370)升琼州为府,隶广东。清顺治九年(1652)琼州归附清朝,终清一代,邑制仍旧。民国元年(1912)隶属广东省琼崖道,1921年属琼崖行政专员公署,1925年属琼崖行政区政务委员会,1927年属广东省南区善后委员会公署。中国共产党为了适应革命需要,1927年6月,成立中共文昌县委员会。1929年曾设中共文北临委,直属于中共琼崖特委;1931年划出文昌县北部与琼山县东部设立琼文县建制;1937年4月,琼文县改归琼山县,文昌县北部地区复归文昌县管辖。1940年11月16日,文昌成立琼崖第一个县级抗日民主政权,抗日胜利后,改称文昌县民主政府。1948年3月设置文南、文北两个县建制,属中共琼崖北区地委。1950年5月文昌解放,文南、文北两县合并为文昌县。1995年11月7日,国务院批准文昌撤县设市,文昌县改为文昌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