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石河子市
- 地名
- 石河子市
- 区划代码
- 659001000000
- 身份证号
- 659001...
- 电话区号
- 0993
- 车牌号码
- 新C
- 隶属
- 新疆
- 拼音
- Shi He Zi
- 行政级别
- 直辖县 县级市 三级行政区
基本信息
地名简介:
石河子市是自治区直辖市,清代为绥来县驿站,195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屯垦戍边,始建石河子新城。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部,天山北麓,准噶尔盆地南缘,东临玛纳斯河。在乌鲁木齐西150千米,下辖5个街道办事处和2个建制镇。面积460平方千米。人口44.81万。市人民政府驻北三东路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所属一五二团、石河子总场驻市境内。石河子市地势平坦,自东南向西北倾斜,海拔520 - 420米。水资源较为丰富,农业用水主要依靠玛纳斯河,工业和居民生活采用地下水。地表水年径流量9.50亿立方米,地下水可采量约4.75亿立方米。年平均气温8.5摄氏度,1月平均气温-12.2摄氏度,7月平均气温25.2摄氏度。年平均降水量248.8毫米,无霜期206天。主要矿产资源蕴藏煤炭、石油等。经济为工、农、牧业相结合,形成化工、纺织、食品、能源、建材、农业装备六大支柱产业。东部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,面积11平方千米。农业耕地330平方千米,实现林网化,主要种植棉花、小麦、玉米、甜菜等作物。奶牛、家禽养殖业及大棚蔬菜颇具规模。有全国普通高校石河子大学,设中等专业学校10所,普通中学26所,小学11所,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18所。幸福路是主要商业街,有泰康服装市场、天宏商贸城、大旺角市场、商业地下街、金马市场等。兰新铁路西段(北疆线)、312国道和乌奎高速公路经此,设石河子火车站、长途客运站,16条公交线路通往各垦区。城市规划整齐,街路呈方格状,面积35平方千米。主要街路有北三路、北四路、北子午路、幸福路等。以子午路为轴线分为东、西路,以天山路为界分为南、北路。沿街多林木、花坛,城市绿化覆盖率40%,被誉为“花园城市”。世纪公园、游憩广场、音乐广场、西公园等处环境优美,建筑新颖,为城市主要景观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军垦博物馆、周总理纪念馆、艾青诗歌馆、王震将军铜像、屯垦戍边纪念碑、军垦第一犁、军垦第一连等纪念地,是爱国主义和军垦传统教育场所。还有北湖公园、巴音山庄、观音沟、农业科技园等旅游景点。行政区划单位:县级市,政府驻地:石河子市北三东路1号,政府级别:县级,上一级政区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,下一级政区:北泉镇、石河子镇、向阳街道、新城街道、老街街道、红山街道、东城街道7个乡级行政区。政区的历史沿革:1976年1月2日,国务院批准成立石河子市,隶属石河子地区。1978年9月,石河子地区撤销,保留石河子市,直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。1984年9月,自治区党委、人民政府决定,石河子市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。
地名来源:
依据国发[1976]1号《国务院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石河子地区和石河子市的批复》命名。
地名含义:
石河子,北有苇草湖名石河子湖,东有泉水汇成的小河,其底多石,因以得名。
历史沿革: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1950年10月民主建政时,沙湾县将所属5个镇乡编为3个区,石河子为第三区,区公所驻石河子。1950 - 1953年,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二十二兵团司令部、政治部机关及其直属队、二十六师、骑兵第八师、军区后勤运输部生产总队、骑兵第七师三十团先后进入石河子一带屯垦,并在新疆军区统一领导下,开始建设石河子新城。1958年11月,石河子区公所撤销,成立星火人民公社。1961年,经自治区批准,星火人民公社划归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。至此,石河子成为以八师为主体,有兵团石河子生产管理处、工程建设第二师参加的共同开发建设的一个垦区。1975年4月,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及其所属师建制撤销,成立石河子地区及石河子市。石河子地区辖石河子市及沙湾、玛纳斯两县,原兵团在石河子的直属企业、事业单位、八师全部、七师下野地6个团场及玛纳斯新湖总场划为石河子地区管辖。石河子市析沙湾县石河子镇等地而置,6月15日宣告成立(国务院批准时间为1976年1月2日)。原兵团石河子指挥部所属独立团、五七农场、星火公社及八师一四五团等单位划归石河子市管辖。1978年9月,石河子地区撤销,石河子市直属自治区管理。1979年2月成立石河子农工商联合企业,与石河子市合署办公,实行政企合一。1981年12月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,八师建制同时恢复,与石河子农工商联合企业为同一机构、两块牌子,继续与石河子市实行政企合一、合署办公。1984年9月,自治区党委、人民政府决定,石河子市为自治区直辖市,与八师合组一个党委,称师市党委至今。2012年12月24日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市”更名为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”,沿用至今。